????提交检验检疫申请
水果出境前,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按照海关总署有关申报规范要求,通过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向包装厂所在地海关申报,准确申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(扫描件或其他电子版本)。
????冬枣出口所需单证
2. 产地供货证明(注册果园与注册包装厂不在同一辖区的);6. 双边协议、议定书、备忘录确定的和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单证。
????检验检疫依据
1.我国与输入***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(含协定、议定书、备忘录等);2.输入***或者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者要求;????检验检疫地点
一般在水果加工包装后的冷藏库或存放仓库实施检验检疫。双边协议或议定书要求配备检验检疫室的,应在检验检疫室实施检验检疫。检验检疫地点应清洁卫生、光线充足,具备一定的防控有害生物的条件。
????环境和外包装检查
1. 检查水果的存放场地、苫盖物、铺垫物是否符合要求,是否清洁无污染;包装材料是否干净卫生、未使用过,并符合有关卫生质量标准;2. 有木质包装的,随货检查木质包装是否符合出境木质包装检疫要求;
????核查货证
1. 核对包装上的唛头标记、水果的件数和重量等是否与申报相符;2. 核对水果包装箱上的水果种类、产地、果园和包装厂名称及注册号、批次号等信息是否符合双边协议、议定书或者输入***或地区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;3. 如双边协议、议定书或者输入***或地区对出境水果有特殊要求的,还应核实相关记录;????抽样检查
我国与输入***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(含协定、议定书、备忘录等)有抽样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无双边检疫协议要求的,可按水果总件数的2%~5%(不少于5件)随机开箱检查、逐果检验。发现可疑疫情,如虫粪、活虫迹象等,适当增加抽查比例。
????实验室检验检疫
安全卫生项目检测:按照一定比例,对出境冬枣实施农药、重金属等安全卫生项目检测。有害生物检疫鉴定:对现场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带可疑病虫症状的果实以及各种虫体、杂草等进行检疫鉴定。
出境冬枣经海关检验检疫综合评定合格的,形成电子底账数据,并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。出口商凭借电子底账数据号等相关资料办理报关和通关手续。经海关验核无误后,准予出境。